全額交割恢復普通交割 難了

2006-09-22
財務、營運艱困上市公司純因減資提高淨值,未來若要由全額交割恢

復為普通交割或信用交易資格,難度將大幅提高。證交所已修正相關

辦法,對於用減資提高淨值的艱困公司,將給予一定觀察或改善期後

,才能恢復普通交割或信用交易。

證交所目前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是以每股淨值5元作為股票是否改

為全額交割的門檻;以每股淨值10元作為能否信用交易的標準。

換言之,財務或營運艱困上市公司,只要透過減資提高每股淨值,達

到5元或10元以上的標準,無論其財務或營運風險是否已確實改善

,在證交所審查最近期財報或半年報、年報後,都可由全額交割恢復

為普通交割,或恢復信用交易資格。

但證交所這項行之多年的規定,被市場批評為僅作「形式認定」而非

「實質認定」,在艱困公司未實質改善財務、營運前,即恢復普通交

割或信用交易,有誤導投資人擴張對艱困公司的信用風險之嫌。證交

所最近經評估後,認為確有不妥,將從善如流並修訂相關營業細則等。

證交所督導上市部的副總經理邱欽庭說,上市部已在研擬相關配套措

施,未來對純靠減資以提高淨值的全額交割艱困公司,將不會在審查

財報後就恢復普通交割,將會有一定觀察或改善期的相關配套。

他舉例說,像財務、營運艱困的證券商,以往藉減資提高淨值即能取

得較高的受託買賣倍數,還是存有相當風險;經證交所通過修訂相關

規定,證券商除了因減資提高淨值外,還須同時提高資本適足率,才

能提高其受託買賣倍數。目前研擬艱困上市公司的每股淨值條款,也

會以限制證券商門檻的精神作配套措施。

例如排除庫藏股減資、現金減資這些非營運惡化的減資,若屬營運虧

損減資的上市公司,方向上可訂出三個月或六個月不等的觀察期,觀

察季報或半年報營運沒有虧損、惡化,且淨值條件符合者,或有現金

增資等實質資金挹注、降低財務風險等,才能恢復為普通交割、信用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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