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三大黑機關 易生弊端
2007-12-18
公司:台灣高鐵
交通部主管全國交通工程建設和政策,卻有三個一級機關未法制化,屢被外界質疑為黑機關,造成預算編製於法不合,可能暗藏衍生弊端的空間。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包括高鐵局、鐵工局和國工局在內,目前皆以「暫行組織規程」設立,不但違反中央法規標準法,也違反預算法的相關規定。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關於國家各機關組織事項,應以法律定之,而預算法第九十二條也規定,未依組織法令設立機關,不得編列預算。因此,前述三個單位目前並未單獨編列預算,而是以「業務或工作計畫」編列,以規避立法院監督。立法院在審理九十六年度預算時,曾經作出通案決議,中央政府三級以上機關,除國防部所屬、退輔會、審計部所屬教育農林等機關之外,應依預算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單獨編列單位預算,四級以下機關應分預算。預算中心認為,高鐵局和鐵工局未分別依機關別編製單位預算書,有違財務報表的充分表達原則,立法院也沒有依預算法規定,按機關別審議,於法不合。因此預算中心建議,前述機關應按九十六年總預算案通案決議,分依機關別編製預算書,才能釐清各機關財務責任。交通部主任祕書張邱春對此質疑表示,鐵工局、國工局都是工程單位,高鐵局除監督高鐵興建營運之外,也負有機場和台中捷運興建責任,如果法制化,「用人會沒有彈性」,工程一旦結束,多出的人力不容易資遺。張邱春說,之前也曾向行政院表達此一疑慮,行政院高層表示先緩一緩,因此才未進行法制化,待未來配合整體法規修正,再行檢討。對於被指為「黑機關」,高鐵局長龐家驊表示不能接受。他認為,目前交通部三個派任機關面臨此困難,應朝二個方向規劃解決。第一是與正在修訂的「中央政府機關組織基準法」接軌,一起整併,二是自行先法制化。龐家驊說,站在高鐵局的立場,「二個方向都可以作,要法制化絕無問題」。但他強調,法制化之後,人員任用的問題,如何處理得宜,不能不先面對思考。龐家驊舉台北捷運局上千名員工為例,「未來北縣市捷運網興建完成,千名員工何去何從」?顯然是一個大問題。目前高鐵局約有四百位員工,龐家驊說,除辦理高鐵相關事宜外,現在又有桃園機場及台中捷運的規畫正在進行,人員略顯不足,要法制化也可以,請高層對人員任用,給個完善解決配套。根據交通部的資料,前述三個機關合計預算員額明年將達到一千五百人,預算分列在交通部、公路總局下計畫,以及特別預算和非營業基金,總金額超過四一四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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