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自辦股務證交所將重罰
2012-11-15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證交所對上市公司經營權之爭衍生的股務亂象,祭出「重罰」規範,增訂上市公司未委託代辦股務機構辦理股務,且未取得集保結算所審查通過自辦股務者,將變更其股票交易為「全額交割」,3個月內未改善,股票將停止交易,即日起實施。證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原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設置股務單位或委託代辦股務機構處理股務事務,為督促上市公司確實落實股務處理,增訂營業細則第49條及50條。增訂條文嚴格規範未委託代辦股務機構辦理股務,且未取得台灣集保結算所審查通過自辦股務者,證交所將變更其股票交易方式為「全額交割」,避免上市公司股務因無機構或單位辦理。證交所表示,集保依金管會授權,得對上市公司股務業務進行查核。為維護股東權益,另增訂規範上市公司股務經集保公司查核發現重大缺失,經證交所要求限期改善而未改善,也將變更股票交易方式為全額交割。投保中心日前也建議主管機關修訂相關處理準則,嚴限委外上市櫃公司,達未達一定人力標準或發生重大違規稅,不得收回股務自辦。
公告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