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遠月商品 提升交易量
2009-02-27
公司:台灣期貨交易所
陳瑞玨:期交所在推出黃金期、權商品,不論就契約規格、台幣計價或是交易方面,確實是徵詢各方意見,做到集思廣益之效,因此,我們把台幣計價的黃金期、權商品定位為「殺手級產品」。選擇黃金做為從金融期、權跨到商品期、權,是相當好的選擇,因為黃金夠國際化,也夠普及化。其實在去年推台幣黃金期貨時,就發現可以和美元計價黃金期貨做連動,一般只要台幣匯率波動達1.6角,二者之間即會存在獲利空間,惟後來並沒有付諸行動,主要原因是美元計價黃金期貨的量實在太小了,和台幣計價黃金期貨之間不成比率。從這裏也可以印證「量」是期、權的生命;是以在推廣工作上,必須長期做,並持續性的做,將流動性掌握住,後續的推廣就會比較有利。另外,還有一點要提出來的,就是期、權商品的主要交易量,都集中在近月商品,可是以黃金為例,現貨的終端使用者,避險需求方面,比較傾向中、長期的需求,較遠月商品,如果一直沒有量出來,對吸引實物使用者利用黃金期、權是一項不利的因素。在推廣黃金期、權的做法,我的建議,可歸納為下列三點:要維持基本的流動性、要有造市者當潤滑劑、要引進有黃金實務交易或需求者參與。期貨、選擇權的專業知識,進入門檻比較高。黃金是標的商品,如何讓兩者結合變得簡單化、生活化,將攸關黃金期、權商品將來成長空間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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