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代標D3 交易有效
2009-04-18
公司:幸福人壽
金管會質疑幸福人壽代金享建設標下信義區D3土地,可能衍生人頭和假交易問題。金管會昨(17)日指出,目前金管會正在檢視雙方交易條件、未來交割情況。金管會主任秘書盧廷劼表示,整件案子最重要的兩項關鍵是「交易金額是否合理」和「有無其他不合理的附帶條件」,這將影響未來金管會對幸福人壽的懲處。幸福人壽先前投標D3土地引發爭議,主要是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如淨值為負數,與同一關係人的不動產交易不得逾1億元,否則最高可罰款450萬元。幸福人壽目前淨值虧損百億元,依規定不能以高於1億的金額投標土地。相關官員指出,幸福人壽違規投資土地是違反保險法,但土地交易的契約行為是屬於民法,因此金管會僅能就保險法對幸福人壽開罰,相關土地交易仍然有效。不過,金管會昨天懷疑,幸福人壽代金享建設標地,可能涉及人頭和假交易。盧廷劼說,首先要釐清幸福人壽、金享建設真正的關係,幸福人壽昨天已呈報相關資料,但沒有把跟金享之間的交易條件說清楚,金管會已要求幸福人壽再補資料。幸福人壽去年以19億餘元向花旗銀行購得D3土地,幸福人壽宣稱,轉讓該土地給金享建設獲利約2億元,加上前天幸福人壽以28.18億元代金享標得D3土地,前後加起來,金享建設必須付給幸福人壽近50億元。盧廷劼說,整起事件有許多疑點,像是幸福人壽幫金享代標土地涉及的金額很大,雙方若沒有一定的信賴關係,不可能交付委託,因此幸福人壽必須檢具與金享建設的往來資料,證明雙方互信、互賴的依據,例如出具金享的財報,證明其資金流量佳、財務健全等。盧廷劼表示,金管會將蒐集完整資料並深入調查,判斷此案件是否為假交易或有人頭問題。此外,雖然幸福人壽強調是幫金享代標,但最後投標的名字還是幸福人壽,已明顯違反金管會對幸福人壽在處理掉先前取得的D3土地前,不得再從事不動產投資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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