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中油 績效獎金調高
2009-12-05
公司:台灣電力
經濟部昨(4)日指出,台電、中油去年度虧損係配合政府政策,未足額調整油電價所致,因此將97年度台電績效獎金發放月數由原0 .57個月提高至1.55個月,中油也由0.2個月提升至1.2個月,台糖為 1.9個月。經濟部國營會副主委陳昭義表示,國營事業的年終獎金分為兩部分,其一是工作考核獎金,由行政院核定,其二是績效獎金,由經濟部核定,兩項獎金在每年下半年發放。有關績效獎金,台電去年虧損1,008億元,中油去年虧損1,387億元,經5月審查認列政策因素所導致的虧損後,原本決定給予台電績效獎金僅0.57個月,中油0.2個月,但國營事業工會日前提出申復,經濟部於2日召開第4次會議,決定調升中油、台電的績效獎金。陳昭義表示,台電、中油比其他國營事業辛苦,每逢颱風還得上班,其他部會的國營事業縱使虧損,績效獎金都發2個月以上,因此原定給中油、台電的績效獎金這麼少,確實有點不公平。陳昭義表示,經日前第4次審查會認為國內油價凍漲使台塑轉向外銷,中油以低價穩定供應國內市場,除了賣愈多虧愈多之外,還需提高安全存量,這部分因存貨所提列的損失逾200億元,另外台電對民營電廠的購電支出增加所造成的損失,也應加以認列。由於績效獎金係依各事業的盈餘而定,經此重新認列後,台電、中油排除政策因素後的盈餘皆大幅提高,國營會初估台電可發1.55個月、中油1.2個月、台糖1.9個月、台水1.7個月。陳昭義表示,至於在工作考核獎金的部分,由於這4家國營事業皆獲得甲等,可以獲2個月的考核獎金,併計兩項獎金,台電年終獎金有3.55個月、中油3.2個月、台糖3.9個月、台水3.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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