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人壽操作股票 遭指正

2011-08-27 公司:富邦人壽
富邦人壽股票操作的會計帳認列方式,遭金管會指正。金管會昨(26)日表示,富邦人壽賣掉股票後,在同一天立刻以相同價格、相同數量買回同一檔股票,這種「刻意操作的獲利」,不能認列。金管會是否以富邦人壽案例殺雞儆猴,警告壽險公司不要任意「洗」股票、債券獲利?檢查局長鍾慧貞表示,不會特地嚴格挑剔壽險公司的有價證券操作,若是正常交易一進一出,金管會不會干預,但不允許刻意安排交易,創造損益。金管會指出,富邦人壽這種交易不只有一次,富邦都認列在「已實現獲利」,故要求該公司必須重新歸類在「未實現獲利」。該公司去年與上半年獲利數字將因此減少,但股東權益將會增加。金管會表示,富邦人壽把股票賣掉後,立刻又買回來,實現的利益等於沒實現。從會計原則來看,所有權沒有移轉、風險也沒有移轉,這本來就不能認列獲利。壽險同業表示,低利率環境下,壽險公司經營真的很不容易,因而把有獲利的股票、債券,拿出去「洗」,認列獲利讓財報好看,這種事情時常發生,相信其他壽險公司也有相同行為,但可能不像富邦在當天一賣一買這麼明顯。【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會計師表示,上市櫃公司在資本市場將交易目的股票買進、賣出,本來就是財務操作的規劃,就算間隔時間很短,仍可以列損益。不過,上市櫃公司的金融商品分為交易目的和備供出售,差別在於,前者為以短期交易獲利為目的,允許短期進出市場,股票上漲時,即使沒有賣出,也可認列未實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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