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再貸 銀行團要政府擔保

2006-02-09 公司:台灣高鐵
高鐵將再向銀行團貸款六百五十億元,銀行團主管昨晚說,銀行團正與交通部協商,這項貸款必須由政府出面保證償還,否則銀行團不會答應貸款。銀行團要求,政府必須比照興建高鐵的第一次合約內容,若高鐵無法營運,由政府強制買回。因為政府若接管高鐵,才不會影響聯貸銀行團債權。聯貸銀行團還說,銀行團已要求台灣高鐵在二月底提出新的財務方案,台灣高鐵如未在期限內提出,或者銀行團不接受新的財務方案,銀行團也將停止撥款。銀行團透露,銀行團、台灣高鐵與交通部高鐵局多次溝通,三方凝聚相當的共識,如果政府願意出面保證,預料高鐵六百五十億元的第二順位貸款案過關的機率很高。去年台灣高鐵宣布延後至今年十月才通車,預計造成一百九十三億元損失,廿五家銀行組成的聯貸銀行團因此要求台灣高鐵說明,並提出新的還款與財務計畫。不過,銀行團對台灣高鐵延後通車是否構成違約並未表態,只強調「違約有一定的認定程序,不能由銀行團單方面認定」,至於如何認定,銀行界人士說,「政府的態度很重要」。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日,台灣高鐵與聯貸銀行團簽訂三千二百卅三億元的聯貸授信合約,是國內金融界有史以來單一授信金額的最高紀錄,由交銀擔任主辦銀行。到目前為止,銀行團已貸給台灣高鐵約二千五百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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