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負債比違約 高鐵局解套
2006-02-09
公司:台灣高鐵
高鐵局長吳福祥昨天表示,去年底高鐵負債比首度超過百分之七十五的上限,違反高鐵興建營運合約規定,高鐵局已發函要求台灣高鐵公司改善。台灣高鐵公關部資深專員鄒衡蕪表示,負債比和股本計算需要經過公正單位的認定,目前無法確定台灣高鐵負債比是否超過百分之七十五的合約規定,也沒有接到高鐵局的公文。根據消息人士透露,高鐵公司負債比在航發會和中技社去年九月底投資高鐵七十五億元特別股後,就已達百分之七十六,自有資金降為百分之廿四。高鐵負債比一直升高,主要是因為集資困難,高鐵公司不得不推出高利率的特別股,但特別股會變成公司債,導致負債情況惡化。為解決負債比過高問題,據透露,高鐵局和台灣高鐵周一會商,高鐵局同意將設定給台灣高鐵的五大站區附屬事業用地地上權,轉讓給其他企業經營,並將五十年地上權視為資產入帳,初估台灣高鐵帳面將可增加約兩百億元,也可因此擴大向銀行借款。吳福祥表示,台灣高鐵已取消所有募資計畫,六百五十億元的資金缺口將全部向銀行融資,包括第二順位貸款和五大站區附屬事業用地地上權抵押兩項。高鐵局透露,台灣高鐵周五舉行董事會,預訂通過修正後的財務計畫,並任命新的財務長。去年底台灣高鐵和銀行團談判觸礁後,台灣高鐵就曾經行文交通部,要求依三方合約內容,擴大政府的擔保金額,但因爭議性太大,遭交通部駁回,但因二月底高鐵將進入政府強制買回程序,交通部日前終於同意就銀行團提出的疑問,提供官方說明。銀行團人士認為,高鐵建設是一個整體,一旦高鐵走上強制買回,政府不可能只買其中一部分;銀行的風險是,政府買回的價格可能不會像三方合約這麼有保障,但也絕不會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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