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長道歉 中油董、總記過處分
2007-12-04
公司:台灣中油
濟部昨天公布中油處理恆加加油站假油事件的懲處名單,除了中油提報的油品行銷部執行長江中鎮、台北營業處處長林榮烈各記過兩次,副總經理曹明免兼發言人,經濟部也對中油董事長潘文炎、總經理陳寶郎各記過一次的處分。經濟部長陳瑞隆指示,另會追究能源局油品查驗相關人員責任,本周內提報處分。陳瑞隆也再度向消費者致歉,也要求中油對於此次假油事件受害的消費者從寬認定損失。同時,未來能源局與中油將加強油品品質查驗,遇有初驗油品不合格、且有危害消費者之虞時,將立即公開相關資訊,包括不合格業者名單。對於假油事件造成消費者受害,陳瑞隆坦承,現有油品追蹤管控制度,及中油的後續處理方式的確有疏失,未來中油會設立單一窗口與申訴管道,盡最大責任處理賠償事宜。經濟部宣布,未來中油將加強不定期查核加盟站油品品質,每月至少不定期查核一次,並建立嚴格的追蹤管控機制;同時修改中油與加盟業者的契約,未來遇有加盟站油品不符國家規範,經中油及第三公正單位查驗屬實者,中油得逕行對外公布,並拆除商標燈。陳瑞隆指示,能源局建立公開加油站油品不良資訊機制,若初驗不合格部分有危害消費者生命、健康或損及財產之虞者,立刻由能源局對外公布,並通知供油廠商(中油、台塑石化)依據供油契約停止供油或終止契約,以維消費者權益。外傳檢調單位已約談中油員工,陳瑞隆表示,尚未接到訊息,但經濟部立場清楚,若相關人員涉及違法,經濟部及所屬單位會尊重且配合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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