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兩案調整 漲幅30%與25%

2008-04-28 公司:台灣電力
吳再益:政府應把國營事業ROA設定3%,如此一來,台電資產總值 1兆,資本額3300億元。若不反映市場機制,台電今年接近1500億元虧損,一個國營事業變成負債,以債養債會導致企業惡性循環。台電發電成本總共可歸納為4大類別,1.不可控制因素,燃料,購電成本及利息、2.政策法令成本,如道路使用費,線下補償費及補貼、3.人事費用與折舊等可控制因素、4.盈餘項目,稅前盈餘,所得稅。今年度,中油氣價與油價反映一半的話,台電燃料成本支出超過3 000億元,增加幅度遠超過60%,台電今年若要損益兩平,電價調幅絕對超過60%以上,但為減緩衝擊,設算至反映到30%左右。兩方案,電價調漲30%與25%,7月1日開始調整的話,面臨夏季尖峰電價,台電獲利比較大,通常台電下半年電價收入佔總收入75%,因使台電獲利寄望於下半年。假設電價漲30%,全年虧損縮減至848 億元。電價漲25%,全年虧損964億元。為何會提出電價調幅25%的建議,主因,台電25%是向IPP與汽電共生購電,目前只用75%自身的發電量。除此,建議政府參照日本或韓國電力公司,依照燃料成本制訂調整機制。燃料成本調幅低於5%不予調整;燃料調幅高於50%,僅能反映調整50%。並且針對燃料成本變動,定期檢討。日本每三個月檢討一次。燃料成本,油煤及氣當季平均價格。該機動電價調整機制,並且逐季調整。每月用電110度以下的用戶,盡量壓低其費率上漲幅度,避免對中低收入戶造成過大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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