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早或與油價同步調漲 電價已不得不調 應立即檢討

2008-04-29 公司:台灣電力
民國92年之前,台電每年盈餘繳回國庫約300億至400億,且自72年至94年期間不僅未調漲電價,更調降電價11次,累計降幅達26.1%。由於92年起國際燃料價格高漲,台電於95年首次面臨虧損,政府考量當燃料價格上漲恐非常態,僅核准於95年7月當調漲電價5.8%,使得95年虧損28億、96年虧損312億,導致必須舉債1,531億才能滿足電力建設及還本資金需求。台電配合政府能源政策,增加燃氣發電比重,基載機組中的核能發電占比逐年減少,由燃料價格較高的燃煤機組取代,但自92年化石能源價格大幅攀升後,發電成本急速上揚。目前,燃煤佔總發電量43.3%,核能占19.3%,天然氣佔21.4%,燃油佔5.8 %。由於發購電成本約占總售電成本之80%,而燃料占發購電成本75%,能源價格大幅成長很可能成為常態,若無法調高電價、及時改善虧損,今年的稅前虧損預計達1,297億,今年開始侵蝕股本,明年的累計虧損將超過3,300億股本的半數,須召開股東會報告,至99年時將因資產不足抵償負債而宣告破產。電價已到了不得不調的時刻,有立即檢討的必要。如以今年損益兩平規劃,今年7月1日的調價幅度為55.3%;如考量一次調漲幅度過大對產業、民生及物價的影響,則建議先調整電價30%,若以調漲30%計算,今年的預計虧損為587億。另,未來在電價達合理報酬水準時,應可實施雙向彈性電價調整機制,在資訊公開透明前提下,每季或每半年由主管機關依調整機制核定各類用電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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