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擔保維持率低於130% 券商可不立即處分擔保品
2015-11-30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證交所今(30)日起放寬信用交易新措施,除了擴大信用交易抵繳 擔保品範圍,更進一步放寬證券商與信用交易客戶間另有約定者,得 不立即處分擔保品,也就是說,若客戶擔保維持率低於130%,券商 可不立即處分擔保品。證交所表示,以往投資人只能用得為融資融券證券抵繳融券保證金 ,及以非變更交易方法的上市證券、得為融資融券上櫃證券抵繳融資 自備款、融券保證金差額。現除放寬為非變更交易方法或管理股票所 有上市櫃證券,均可抵繳融券保證金及補繳差額外,並增加公司債、 金融債、櫃檯買賣黃金現貨及開放式證券投資(期貨)信託基金受益 憑證均可作為擔保品。但不包括於銀行或券商以信託方式購買的基金 。依各類擔保品風險程度,證交所也訂定差異化折扣率,以區分擔保 品品質差異、控管證券商授信風險,另並與同屬證券商授信業務的證 券業務借貸款項有一致性的處理原則。其中,上市櫃有價證券分為得為融資融券證券與非得為融資融券證 券,考量得為融資融券證券財務或業務條件均較非得為融資融券證券 佳,因此折扣率維持7折,非得為融資融券證券則減為5折。證交所表示,上述新規定,主要考量各類商品價格變動風險程度之 不同,在抵繳價值計算時,法令也設定不同的折扣率。證交所強調, 此項開放措施,將更可反映投資人財力狀況,提升操作彈性。此外,也增訂證券商與客戶間,若另有約定處理機制或解決方案, 得不立即處分融資融券擔保品適用時機,暫不處分擔保品適用時機有 :一、擔保維持率低於130%,經證券商通知補繳差額未補繳;二、 經證券商處分擔保品後,仍不足抵償債務,且經通知補足差額,未補 足差額;三、融資融券證券經公告終止上市櫃通知了結未了結;四、 投資人了結融資融券部位後,不足清償債務,通知償還且未償還;融 資融券期限屆滿未經清償;五、未依規定調換抵繳擔保品等情況均適 用。
公告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