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台 傷害險保護傘 澤及第三人
2001-04-19
公司:明台產物保險
財政部於日前核准國內財產保險業第一張由明台產物保險所推出的「明台個人責任附加傷害險」,其特色是結合產、壽險完整保障的新保單,優點為不管對自己或他人的賠償責任都能單一的保險產品來避免可能的風險,以有限的保險費來轉嫁可能的鉅額損失,此外更加入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包括在賠償範圍之內,例如,高爾夫球意外,或逛街時無意毀壞店裡的精品等皆可獲得理賠,為了回饋消費者,明台產險又推出100萬元意外險保額再加上5萬元第三人責任險保障,價格上是打破業界的行情,只要年繳78元,可說相當划算。(90/4/19 工商時報 3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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