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華人壽翁大銘四兄弟 涉背信罪遭起訴
2005-05-21
公司:國華人壽保險
國華人壽負責人翁大銘等四兄弟,被控以違法超貸手段掏空公司五十多億元,昨天台北地檢署依觸犯刑法背信等罪嫌提起公訴,翁大銘與翁一銘二人各被具體求刑廿年、翁有銘與翁德銘等二人則各為十二年。同案被起訴的被告還包括國華前後任的董事長張貞松、蕭新民、前監察人葉宗憲、前總經理陳東成、財務部經理黃壽美、副理吳維尚、放款科長魏雲瑛、放款經辦高政義與王鳳鳴,以及華隆副董事長梁清雄。檢方同時將負責辦理鑑價與徵信的統一不動產鑑定公司董事長張世儒、中國徵信所公司董事長洪文龍等人一併起訴。國華人壽昨(20)日針對國華人壽超貸案翁大銘等兄弟遭起訴案發表聲明指出,均依當時法令辦理,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有關事證認定,交由法院判定釐清。國華人壽董事長翁一銘等四兄弟因國華人壽資產買賣案被起訴,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表示,已取得檢察官起訴書、證據等,下周將先進行內部資料分析、評估,最快將在廿六日金管會委員會中充份討論,決定翁一銘是否違反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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