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遠雄人壽違規遭金管會罰款

2006-04-28 公司:遠雄人壽保險事業
又有二家保險公司被金管會罰鍰。金管會委員會二十七日公布,全球人壽因國外投資超出三五%的法定限額,被罰鍰九十萬元;遠雄人壽則是銀行通路的保單要適用團體新費率,卻未將保單重新送審,被罰鍰六十萬元,金管會委員金文悅說:「呼籲保險公司看到這些處罰案後,要重視法令遵循的問題。」依據保險法規定,國外投資最高上限不得逾其可運用資金的三五%,而這可運用資金的定義,保險局說要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的結、決算數為準,即雖然目前已是四月底,壽險公司資金也隨著每日保費收入增加,但在年報及三月底資產未經會計師核算之前,三五%的上限必須用九月底經會計師核閱的資產來計算。保險局指出,全球人壽就是在法規認知上有些錯誤,以為是用最近一個月的資產來計算投資上限,再加上全球人壽是外商,其財報要送回國外母公司核閱,因此通常最近一期都是年底數字,所以全球人壽投資海外的金額「多次」超過三五%的限額,被檢查局在一般金檢時發現,但因是解讀法規上認知不同,情節不嚴重,因此金管會只罰下限九十萬元,以示警告。至於遠雄人壽則是有張「遠雄人壽金多利養老保險」,在去年十月透過銀行通路銷售,當時保險局於九月公布新集體彙繳保件的規定,即用團保費率,可比個人繳費率便宜四%左右,遠雄即直接將其保單適用新的費率,未依法定程序重新送審,同樣被檢查局在一般金檢時發現,但由於並非是殺價競爭或惡意違規,只是未依法令完成應有程序,因此,輕罰其六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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