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每年可回饋投資人5億元

2006-06-29
金管會證期局長吳當傑昨日在台灣證交所股東會中表示,近期主管機

關修正「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台灣證交所原本每年必須從經手費

收入中提撥二成作為「賠償準備金」,但目前已提撥總金額已達修正

後規則的上限、可以停止提撥,將直接回饋給市場。

以證交所去年經手費收入二十五億元來計算,未來每年可望退給投資

人一個五億元大紅包。

吳當傑表示,原本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十九條規定,證交所向券商收

取經手費之後,應提撥這筆收入的二成、作為市場重大違約時的賠償

準備基金。但主管機關近期已修改該條文,規定賠償準備金若超過證

券交易所資本額時,則可停止提撥;而證交所目前已提的賠償準備金

有七十億五千萬元之多,早就超過資本額五十一億六千萬元。

因此主管機關已授意證交所與券商公會協調,減收券商經手費,並反

應在調降交易手續費上、直接回饋給投資人;最慢應可在明年初就可

以開始實施。

目前各券商向投資人收取的牌定手續費為千分之一.四二五,這的費

率自七十九年七月三日實施以來從未調整過。

證交所說,手續費可以調降的幅度還需要與公會協調。

不過若從另一個角度來計算總金額,券商通常要支付的經手費,是交

易金額萬分○.六五,去年一共上繳了二十五億元給證交所,因為去

年交易量不佳、這是近幾年來最少的;而證交所依法提撥二成、約五

億元作為賠償準備金,以後這筆錢可以退還給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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