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貯存場環評 闖關失敗

2007-04-24 公司:台灣電力
台電「核一廠中期貯存場變更案」環評審查昨(23)日闖關失敗。環評委員以三票否決、二票贊成,要求台電須再補件向委員釋疑。此案若最終未過關,乾式儲存場將無法於民國99年以前興建完成,核一廠廢料將因沒地方擺置而被迫降低發電量,甚至可能提前停止運轉,對全台民生、工業用電將產生直接影響。核一廠於位北縣石門,裝置容量約120萬瓩,屬於基載電力的一環,自民國67年起運轉,預訂107年除役;若於99年停止運轉,等於提前八年,將衝擊全台供電穩定性。環保署昨天審議「核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環評委員決議,台電須再補件向委員釋疑,補件次數以三次為上限,到時候再送交大會表決。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昨天坦言,這一變更案環評若未獲大會通過,以台電沒有提出「替代方案」來看,全台供電恐受影響。不過,張子敬說,這一變更案仍在初審階段,最後是否「不予開發」須交由環評委員在大會做最後討論。據了解,目前台電對於用過的核燃料貯存與最終處置,採取水池冷卻、乾式貯存、最終處置三階段營運方式。台電參照先進國家處理方式,將放射性廢棄物暫時貯存在各核能電廠,未來再送往最終處置場。台電認為,各核能電廠運轉20多年,可能造成的廠外最大個人劑量(約0.01毫西弗/年)遠比法規限值(1毫西弗/年)低,且不及台灣地區自然背景輻射 (約2毫西弗/年)的1%,不會影響核能電廠周邊民眾健康。不過,金山等當地居民堅決反對核一廠繼續興建貯存槽存放核廢料。昨天金山、石門、萬里、三芝等200多名鄉民赴環保署遞狀陳情,反對核一廠興建高放射性核廢料中期乾式貯存場,並要求限期移除核廢料。環保署綜計處處長黃光輝表示,此案檢討報告召開過七次小組會議,昨日有三個委員認為「不應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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