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達銷售增額終身壽險 繳費期滿有多重選擇
2008-02-14
公司:永達保險經紀
有鑑於部分保戶在購買「增額終身壽險」保單,對於繳交保費後的權利使用,與購買該類保單特重的終身保障精神有所混淆,永達保險經紀人公司昨日表示,增額終身壽險保單於繳費期滿後,若客戶選擇「年年提領」,可採取當年度保額「部分解約」方式辦理,不是用「保單質借」,不需利息,也不用還;或者也可採用保單借款方式辦理,以維持保額持續增值。永達保經公司董事長吳文永指出,該公司銷售的「增額終身壽險」商品,於繳費期間保險金額每年以三%複利增值,繳費期滿後以當年度保險金額,每年可六%複利增值,至一百一十歲止,因此兼具「終身型壽險」,定期繳費、終身保障;「增額型壽險」,保險金額年年複利增值、變大這雙重性質。吳文永強調,該類保單於繳費期滿後,保戶可依需要,選擇一次提領(解約)、年年提領或享有終身增值保障。其中若客戶選擇「年年提領」,可採取當年度保額「部分解約」方式辦理,不是用「保單質借」,不需利息也不用還;另或可採用保險單借款方式辦理(保單借款利率則依保險公司公告為準),這樣才能維持保額持續增值。又針對「如果錢不夠可以領出來再存進去帳戶,或客戶可將錢借出來繳錢賺利差」等具爭議性說法,吳文永認為,當人壽保險累積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保戶如有資金需求,可在這個額度內,以保單借款方式運用這筆錢。這是人壽保險賦予保戶權利,並非「增額終身壽險」保單獨有!保戶可以比較外界資金取得成本,選擇借款與否。這是保戶知的權利,況且目前貸款利率遠大於保單增值利率的一‧五%。對部分消費者宣稱該保單投資報酬率年息高達三%至六%,永達保經公司指出,事實上是投保前二十年為一‧五%,約五十年後才達三%;所謂前二十年有三%增值利潤,其實是保額(身故理賠金)每年增加三%,而身故理賠金是要「身亡」才能適用。有關該商品保險利益,在提示給保戶的建議書中,便詳列有每一保單年度的保費、保額及保單價值準備金,內容均與保險單相符。吳文永表示,永達對於消保官或保險局所受理申訴案件,均已向相關單位做出報告與說明,且於日前金管會對該公司所做處份,公司也欣然接受,並針對建議予以改正。對於極少數業務人員銷售保單過程中有瑕疵,該公司也絕對站在保戶立場,決不偏袒;唯若銷售過程並無招攬瑕疵,也會維護業務人員權益,維持保單效力。
公告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0917-55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