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外商掛牌 不賺也放行

2009-01-06
金管會昨(5)日公布海外科技業來台上市櫃辦法,將開放外國科

技業來台第一上市櫃,可完全享有國民待遇,只要取得工業局核

發產業未來具有潛力的證明,即使無獲利,也可來台掛牌,條件

比其他產業更為寬鬆。

證期局長李啟賢表示,台灣的優勢為科技業,希望能發揮科技業

的群聚效果,讓國外科技廠商計劃掛牌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來

台灣,使台灣成為「科技業籌融資中心」。

金管會官員表示,未來會來台掛牌的,應該是具台商背景的科技

業,目前並沒有外國科技業表示來台掛牌的意願。

金管會表示,外國科技業向工業局申請未來具有發展潛力的證明

後,即使沒有獲利,都可以來台掛牌。而且外國科技業來台第一

上市,並非一定要掛在興櫃市場,如果想要直接在台灣證券交易

所掛牌,只要承銷商輔導六個月,就可以向證交所提出申請。

不過,考量科技事業本具有高風險,且第一上市櫃審查及後續監

理,必須藉重專家職能,因此,外國科技公司掛牌後,承銷商必

須繼續輔導三年,監督該公司是否做到法令遵循。

此外,也將加強透過建置資訊揭露專區及增列風險預告資訊等方

式,保障投資人權益。

金管會表示,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突出,是全球電子資訊科技產

業的重鎮,1,300家上市、櫃公司,電子類股家數比重高達55%,

顯示科技產業對我國資本市場的重要性。

國際主要市場如香港交易所創業板、新加坡凱利板(Catalyst)及

英國倫敦交易所AIM板,都是為了吸引成長型公司上市所設立。

我國興櫃市場作為中小型企業的籌資平台,登錄門檻較低,即使

仍虧損的科技事業,都可登錄興櫃以籌募資金。

金管會表示,會持續督請證交所與櫃買中心赴海外宣導相關開放

措施,吸引海外企業來台掛牌。

截至去年底,已有兩家海外企業(旺旺、巨騰)申請第二上市,

59家表達來台上市櫃意願,其中已與承銷商簽約或簽訂意向書者

計22家。

【記者謝佳雯/台北報導】經濟部工業局昨(5)日表示,現制並

未限制海外企業不得來台申請科技類股掛牌,惟過去從未有廠商

提出申請,將配合金管會積極推動招商。

工業局指出,就目前的科技類股掛牌上市櫃作業規範,並沒有海

內外企業的差異,只要有廠商提出申請,經委員會審查通過,確

認產業前景無虞,即可向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出具推薦函,免除先

至興櫃等待三年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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