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誤導消費者 台灣固網被罰

2004-12-10 公司:台灣固網
台灣固網刊載「中華電信、遠傳、和信用戶撥打國際電話前三碼改為006 」廣告,因廣告附上中華電信、遠傳的企業辨識系統,誤導消費者以為國際電話前三碼改為006,公平會昨(9)日對台固罰款新台幣150 萬元,並要求台固立即停止這項行為。對於公平會的處罰,台固高層昨天表示將等收到公文後再回應。公平會接獲中華電信及遠傳向公平會檢舉台灣固網在今年 7 月間,連續刊登「民國93年 7 月15日起中華電信用戶撥打國際電話前三碼改為006」「民國93年7月15日起遠傳/和信用戶撥打國際電話前三碼改為006」「免申請、免換號即可直撥」。經過公平會調查,台固在「中華電信用戶撥打國際電話前三碼改為006」廣告下方則以黃 、橙、 紅漸層色細線的藍色橫條,在「遠傳/和信用戶撥打國際電話前三碼改為 006 」廣告則於左上角植以圓弧轉角圖樣,右下角則有紅色三角形。公平會指出,由於廣告版面使用的圖案與中華電信、遠傳在廣告上刊登的企業識別系統類似,導致廣告容易被消費者解讀為中華電信或遠傳用戶自93年7月15日起撥打國際電話,前三碼必須改為「006」。從整體廣告文字研判,台固推出的 006 廣告,並未標示足以識別台灣固網的的企業識別標誌或是台固的名稱、商標等,極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是廣告是由中華電信或遠傳電信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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