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未重審 統一安聯挨罰900萬
2006-05-19
公司:安聯人壽
統一安聯人壽成為歷來保險公司遭罰款最高者。金管會十八日對統一安聯人壽開鍘,指去年銷售的三張投資型保單「保息帳戶」,保證利率由原先審查時一%,提高到最高三%,卻未重新送審,且未依規定提足責任準備金,「違規情節重大」,委員會決議對三張保單各罰「最高上限」三百萬元,合計罰鍰九百萬元。統一安聯去年底銷售的卓越變額萬能壽險、超優勢變額萬能壽險、統一安聯ICBC歡喜變額萬能壽險三張保單,其中設計保息帳戶,即提供客戶在未選定投資標的時資金停泊(Parking)之用,這種Parking帳戶在各家壽險公司的投資型保單都常見,但統一安聯送審時則首創保息一%,讓保戶在行情不好、無法選到滿意的投資標的時,資金至少還有投資報酬率一%。這種類似自操基金(Internal fund)機制,後來在統一安聯行銷時,改為第一年保證配息三%,第二到第五年保證二.五%,第六年以後保證二%的利息,等於客戶就算不選投基金也至少有二%到三%的報酬率,造成保單熱銷三六一億元,共有二萬九千八八五件保單。但統一安聯只由保戶填具個別同意「保息帳戶批註書」,就增列原本保單沒有的保息帳戶年期、提高保證利率及年年領回的條件,卻未再重新送保險局審查,違反保險法第一四四條之一的規定,且保證配息的利率由一%提高為三%,提存的責任準備金亦不相同,金管會先罰九百萬元,並要求統一安聯自行議處決策主管、法令遵循主管、核保、精算人員在內等失職人員,且保險局正在算統一安聯應補提的責任準備金。非內部人為疏失由於該保單收益調升與金管會看法不同,該三項商品已在去年底遭金管會糾正後停賣,對於重罰的九百萬元,統一安聯尊重主管機關決議,但金管會要求懲處失職人員,統一安聯認為並非人為疏失,但公司內部將會開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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