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億貸款 台開質借5億 循環用了九次
2006-05-31
公司:台灣土地銀行
土地銀行對台開45億元貸款案引發外界爭議,土銀主管昨(30)日表示,土銀是對補償費提供融資,且先用15億元存單質借5億元,循環使用九次,形成45億元請求權的作法。這種作法,在銀行界相當少見。不過,土銀強調,在債權確保前提下,這筆授信對土銀有極大潛在利益。土銀主管指出,這次45億元貸款案的作法,是台開先拿15億元存單向土銀質借5億元,這5億元資金再拿去作為徵收土地補償費,也就是台開先幫台中市政府墊付的補償費,成為台開對台中市政府的請求權。上述作法轉了九次,一次5億元,九次就共有45億元,台開這筆補償費代墊款的請求權就有了45億元,台開再以此為擔保品,向土銀辦理45億元貸款案。對於一般授信實務上,是否常會使用這種短期間循環九次,湊成45億元請求權的情況?土銀主管說:「這是比較特殊的,實務上很少這樣做,但不這樣做,就沒有請求權,就不能放款給台開45億元。」土銀主管並表示,45億元貸款的擔保品是補償費的請求權,跟165億元聯貸案的擔保品,是工業區開發代墊款的請求權,情況並不相同。不過,土銀主管也說:「這種對土地補償費辦理融資的案件,在銀行界確實很少見。」既然對補償費融資、5億元轉九次的作法都很少見,為何土銀還是要做?土銀主管說,土銀是土地專業銀行,其他銀行不了解,當然不敢做。土銀主管進一步說:「我們是銀行,當然希望找一些好的生意來做,賺利息外,最重要的是,將來進駐台中精密園區的廠商,都是土銀未來潛在的客戶,有潛在的商機。」在債權確保方面,土銀主管說,去年12月15日,台中市政府給土銀一項公文內指出,工業區未能開發完成時,台中市政府可由廠商預售款專戶及工業管理基金項下,在貸款到期時支付。台中市政府雖不是45億元貸款契約中的保證人,但從這項公文可以確認,如果台開有問題無法開發時,土銀不怕台中市政不還錢。至於45億元貸款案的擔保品,是否屬於合格擔保品?土銀主管說,去年12月9日,金管會發函給土銀,但文中並未明確指出,補償費代墊款請求權,可以作為擔保品。文中只指出,台中精密園區的開發代墊款債權,因工業區尚未開發完成,具有不確定性,與94年5月間金管會對於165億聯貸擔保品的解釋情況不同。並提到,台開用15億元的存單質借向土銀融資,有關存單部分,是符合銀行法擔保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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