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合1圖利特定人?吳榮義:不可能
2007-11-09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等周邊單位四合一案在立法院財委會闖關失敗,證交所董事長吳榮義指出,四合一控股公司對單一股東有持股不得超過五%限制,不致於發生立委所說圖利特定人。目前證交所資本額五四.二億元,元大金對證交所持股超過五%,對期交所及集保結算所也有五%及一成以上的持股,立委質疑四合一後,元大金對控股公司持股可能超過一○%。吳榮義表示,法令規定,持股超過上限的股東不具表決權,不必擔心單一大股東影響控股公司決策。此外,證交所指出,持股比例應該以四家周邊單位彼此股權交換後,對控股公司的持股以及新股本計算的持股比例才準確。據了解,證交所粗估元大金四合一的持股有可能超過五%,但「絕對不會到一○%」。證交所認為,控股公司上市後,透過現金增資向投資人釋股,即可稀釋原始股東持股。證交所表示,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單一大股東持股比例過高問題,但不應拿來做為反對四合一的理由。且證交所掛牌上市是全球趨勢,若證交所不上市,只有券商是股東,反而不能讓全民分享證交所的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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