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系統將推廣至一般投資人

2007-12-25 公司:台灣期貨交易所
台灣期交所今年十月修訂「業務規則」第五十三條、第八十三條、「結算會員受託辦理結算交割業務作業要點」第八條及「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第二條,調整結算會員交易期權之保證金,改以SPAN(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計算、收取,多數交易因而降低保證金;為增加市場流通性,期交所計劃於明年將SPAN推廣到一般交易人。期交所表示,SPAN是一個綜合性的風險評估系統,可以精確地計算任意投資組合的總體市場風險,並在此基礎上結合交易所的風險管理理念,計算出應收取的保證金;而以目前國內期交所現有的商品和交易模式,SPAN計算之應有保證金,在大多數情況下較逐筆計、收應有保證金為低,只有在帳戶中僅有選擇權賣出部位、買權多頭價差或賣權空頭價差組合部位時等少數情況,保證金可能略高。而為了降低一般交易人交易期權之保證金負擔,且確保市場安全,期交所計劃在明年將SPAN推廣到一般交易人,待主管機關核准後,一般交易人即可比照結算會員,按期交所公布的「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參數數值表」,計算每一交易帳戶應付保證金,不必每筆交易均支付一次保證金。據了解目前全球約有五十個交易所或結算組織使用SPAN系統。我國期交所於今年十月八日起先從結算會員試辦,在經過二個多月,外界反應還不錯之下,決定進一步將其推廣至一般交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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