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上市鬆綁 採書面審查

2008-05-16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台灣證交所昨(15)日宣布,鼓勵台商回台上市相關的「海外企業來台上市」法規,今日起實施,將放寬第一上市只須「書面審查」,並新增加5,000萬美元的上市市值規定等,有利台商回台上市。證交所估計,今年至少有十家海外台商將回台上市。證交所表示,海外企業來台第一上市採書面審查即可,相較目前國內企業IPO(初上市)需實地審查簡易許多;過去海外企業來台掛牌,多採用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的第二上市,此次修訂法規後可第一上市,更將有效簡化外商來台上市作業。證交所新增市值超過5,000萬美元的資本額規定,原規定為資本額新台幣6億元以上,新規定實施後,若申請公司的規模較小,股本只有2,000萬股,但承銷價達每股3美元,其市值就大於5,000萬美元,即可符合上市資格。
公告
暫無公告
最新消息
  • 暫無資料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