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市鬆綁 32項規章將修改
2008-05-27
公司:台灣期貨交易所
新政府甫上台,期交所董事會昨(26)日一口氣通過32項期貨市場規章修改案,大舉開放期貨事業與證券事業相互兼營,包括放寬特定法人與全權委託帳戶可開立期貨綜合帳戶、期貨商可以銷售國內外基金、期貨商可擔任證券商交易輔助人等九項列入立即辦理事項,預定9月底前完成。鑑於國際間資本市場產業的整合趨勢,期交所決定在不動到修母法的情況下,大舉修改32項規章制度,鬆綁期貨商業務範圍與證券市場接軌,放寬市場參與者參與期貨市場限制,全數將在明年完成。期交所表示,過去對期貨事業管理較證券事業嚴格,例如券商可賣基金,但期貨商不能;證券商可以做期貨商的交易輔助人,期貨商卻無法擔任證券商的交易輔助人;券商可以從事融資、借券,但期貨商不行,這些相關規定修改後都將一併與證券商規定接軌。32項期貨商場規章修改案,將分三階段辦理,立即辦理事項共九項,三個月完成,即9月底完成;15項屬於第一階段,今年底前完成;九項屬於第二階段,明年完成。9月期貨市場的鬆綁措施包括:綜合帳戶從每筆申報改為大額申報,開戶資格由限結算會員,放寬只要是期貨商即可;此外,現行限制僅有華僑外國人可開立期貨綜合帳戶,為鼓勵法人參與期市,特定法人與全委帳戶也可開立綜合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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