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總經理蘇松欽:FTE成全球最夯新金融商品

2008-06-30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全球共有1,300檔ETF(指數股票型基金),總資產規模超過8千億美元,由於ETF對應一籃子股票,波動性及風險相對較小,近年來成為全球最熱門的新金融商品。台灣目前已發行10檔ETF,資產規模達新台幣13億元,仍有很大的成長空間。證交所仿歐美先進國家,於6月16日引進流動量提供者制度,透過參與券商造市,促進ETF成交活絡,「想買的人買得到,想賣的人賣得掉」。工商時報在6月25日與證交所、寶來投信共同舉辦「ETF 高峰論壇─從A到A+,台灣ETF市場的新紀元」座談會,邀請證交所總經理蘇松欽主講「ETF流動量提供者制度深探」。以下為座談會內容整理紀要:90年代美國出現第一檔ETF,引起全球交易所發行ETF的浪潮。ETF 跟基金不同,ETF屬於被動式管理,以台灣50 ETF為例,永遠追蹤台股50檔規模最大的個股;而且不像買賣個股,投資人必須要知道個股動態,ETF連結的是一籃子股票,風險不大,波動性相對較小,很適合無法隨時掌握個股動態的投資人。根據富邦投信統計,在台股705家上市公司中,連續兩季股價漲幅優於加權數的個股僅占34%,大約240檔;連三季個股報酬率打敗大盤的僅有23%,約162檔;連續四季績效贏過大盤的個股則僅剩下7%,連續五季打敗大盤則只有2%,僅14檔。意謂除非精準選對股票及進場時機,否則投資績效不易超越大盤。去年台股有7檔ETF,總資產規模將近新台幣11億元,成交值達新台幣1,253億元。今年截至5月止,10檔ETF資產規模超過13億元,成交金額達977億元。與國外ETF發展狀況相較,仍有大幅成長空間。因此證交所透過推動「流動量提供者制度」,以擴大ETF市場。流動量提供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包括具參與證券商及自營商資格,並經證交所核可得經營ETF流動量提供業務者,且與發行ETF的投信公司簽定提供市場流動契約。流動量提供者的義務包括,最佳一檔買賣揭示價差範圍、最少參與撮合盤數及其買賣申報最低數量、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期間申報買進賣出委託的最低數量、單邊揭示的持續時間限制、同意提供買賣申報及成交明細予投信公司。證交所並在流量提供者制度實施第一年,提供2,000萬元獎勵金,核發給符合條件的參與商。截至今年6月23日止,已有寶來及台灣工銀兩家券商取得ETF流動量提供者資格,並成為寶來投信發行的6檔E TF的流動量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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