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壽險逾2年自殺 多數保險公司仍理賠
2018-12-02
公司:全球人壽保險
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至2020年全球三大疾病,憂鬱症排名 第二,僅次於心血管疾病,更甚於愛滋病,且憂鬱症患者自殺率相當 高,不能輕忽憂鬱症的影響。若罹患憂鬱症期間自殺,是否保險公司 會拒賠?壽險業者表示,如果投保壽險在2年內自殺,保險公司僅會歸還保 單價值給受益人,並不會理賠;但是如果投保壽險超過2年後故意自 殺,除非保險公司有除外責任條款,否則多數都會理賠保險金額。不過,全球人壽晨星營業處區經理游憶如表示,有兩類保險要特別 注意。首先,不管是否罹患憂鬱症,自殺屬於故意行為,因此,若是 已投保傷害險的話,必須是因意外所造成的失能和身故,才會提供理 賠;若因憂鬱症而自殺,在意外險上非屬意外,保險公司不會理賠。其次,壽險部分,則依據保險法109條規定,被保險人(保戶)如 果是故意自殺,保險人(保險公司)可以不負保險金額的責任,但是 應該將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給應得之人;實務上,若被保險人連續投 保滿2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保險公司仍多會給付保險金額。
公告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