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1月申報表 順延至2/15 2019-01-10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表示,因應農曆春節連續假期,證券商依規應申 報的1月份月計表、資本適足明細申報表、業務別損益及應寄送的交 易對帳單等,申報及寄送作業期限得順延至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