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顯來電客戶 券商每年須查明

2019-07-05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證交所為加強風險控管,近日修改相關規定,對於委託人以語音方 式委託買賣有價證券未顯示來電號碼者,每年至少應該重新向已查明 未顯示發話號碼之客戶再進行查明作業。證交所表示,根據營業細則第75條第8款第2目之2規定,以語音委 託者,應配合電信機構開放顯示發話端號碼之功能,記錄其來電號碼 。為加強風險控管,對委託人以語音方式委託買賣有價證券未顯示來 電號碼者,請依下列說明辦理:一、每周篩選語音下單未記錄發話端號碼之客戶明細,查明原因及 確認是否為本人下單,並作成紀錄備查,同一年度已作成紀錄者,得 不再執行查明作業。二、每年至少應重新向已查明未顯示發話號碼之客戶,再進行查明 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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