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站區開發 高鐵延後接手

2004-04-18 公司:台灣高鐵
高鐵財務吃緊,拖累高鐵五大站區開發進度;交通部高鐵局副局長吳福祥昨天坦承,原訂二月交付的台南車站專用區附屬事業用地,因台灣高鐵和銀行協商開具信用保證狀的進度落後,高鐵公司已要求高鐵局延至七月一日點交。吳福祥表示,目前高鐵五大站區中,除嘉義車站附屬事業用地已於二月二日交付高鐵公司進行開發外,台南已確定延至七月一日;此外,桃園和新竹車站預定四月底完工,但交付時間必須和高鐵公司進一步議定,不排除也要拖一段時間。至於台中車站因完工時程最晚,預定明年十月底才能峻工,是唯一不會立即用到錢的車站特定區。此外,根據高鐵興建營運合約政府應辦事項規定,原訂去年底交付的汐止基地,台灣高鐵以九十四年十月底完工營運初期,只通車到台北車站,以及南港專案完工時程延後等理由,要求延至明年十月底再接手。高鐵沿線十個車站中,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等五個車站規劃有專用區,範圍涵蓋車站主體與其他交通設施,以及附屬事業用地,其中附屬事業用地由高鐵公司負責開發招商,預計引進旅館設施、會議及工商展覽中心、餐飲業、百貨零售、金融、通訊、運輸、旅遊等服務業,預計五十年特許開發期間,將可挹注六百卅三億元的營收。不過,在二月初高鐵局交付第一筆高鐵專用區附屬事業用地後,整個點交進度就緩慢下來,交通官員表示,根據合約規定,高鐵公司在點收附屬事業用地時應繳交開發保證金,額度視附屬事業用地大小,約介於兩億至三億元間,原則上應優先支付現金,若沒有現金,也可改採不可撤銷信用狀等足額保證方式,但必須事前報交通部核准同意。交通官員分析,雖然高鐵公司接手車站附屬事業用地和汐止基地所需繳交的保證金不多,但點交後高鐵公司就必須支付管理、維護的成本,因此如果不是為了通車需要,對高鐵而言,愈晚接收財務負擔愈小。台灣高鐵公司公共事務部副總江金山昨天表示,高鐵為通車全力衝剌,站區開發是接近通車或通車以後的事,以國際新巿鎮開發軌跡,從規劃到成熟,大約需要卅年,因此高鐵在通車營運後,還有十五年的時間可以慢慢發展。對於高鐵站區附屬事業用地開發進度落後,江金山強調,高鐵車站特定區開發定位涉及國土規劃政策,高鐵負責的附屬事業用地只是附屬在這個計畫之下;政府至今未對整個新巿鎮開發還未提出具體做法,高鐵公司無法在主軸未確立的情況下,先行敲定開發策略,甚至進行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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