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利卡爭議 SOGO提限期起訴狀
2004-06-15
公司:太平洋崇光百貨
太平洋SOGO百貨為了集利卡假處分一事,已在昨(14)日向高等法院提出再抗告以及限期起訴狀。一旦法院命令國泰世華銀行對太平洋SOGO限期起訴,全案就將正式進入訴訟階段。太平洋SOGO百貨認為,國泰世華銀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經過開庭審理駁回後,接著又提出抗告。此案移交到高等法院後,高等法院未依民事訴訟法讓太平洋SOGO出庭答辯,即作成國泰世華銀的假處分裁定,顯然有法律瑕疵。因此,才會在昨天提出再抗告,保障太平洋SOGO的權益。太平洋SOGO也認為,他們只有收到法院告知國泰世華銀提出抗告,卻不知道對方抗告的理由。此外,國泰世華銀因不服先前遭地方法院駁回假處分的聲請,便在 5月10日提出抗告。經過地院審理轉送高院,台北地院在 5 月18日發文通知太平洋SOGO有關國泰世華抗告一事,接著台北地院的通知在5 月 24日送達太平洋SOGO。但高等法院在 5月 26日就作成裁定,時間顯得太過迅速。除了提起再抗告,希望儘快恢復集利卡卡友的權益,太平洋SOGO在昨天同時也向法院提起限期起訴狀,要求法院命令國泰世華銀對太平洋SOGO限期起訴,讓全案進入訴訟程序。讓雙方的爭執與主張,在訴訟程序的審理中獲得最終解決,而不是透過未經實質審理的保全程序限制太平洋SOGO行使權利。國泰世華銀行與太平洋崇光SOGO百貨假處分官司攻防戰再起,太崇除提抗告外,並向法院聲請限期起訴要求。國泰世華銀昨(14)日表示,一旦走上訴訟之路,將來協商空間變小,將循法律途徑解決紛爭。國泰世華銀協理楊俊偉表示,「太崇要我們限期起訴,我們就在限期內起訴」,大家正式走上法律之途。國泰世華銀行認為,訴諸司法目的就是要保護持卡人權益,討回契約的正義。原本國泰世華銀希望透過高院假處分裁定,讓太崇停止違約行為,回歸到依原契約行事。如今太崇已公開宣戰,國泰世華銀將依規定在收到法院限期起訴公文書起10天內提起訴訟,為 300 萬國泰SOGO聯名卡持卡人爭取權益到底。國泰世華銀指出,太崇針對高院所作的假處分裁定提抗告,必須檢具充分理由;即必須以其「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並經原法院之許可者」。對於太崇提抗告的動作,國泰世華銀表示,屆時法院應會將其抗告理由告知該行,該行會再研究作出必要的回應。對於太崇質疑高院未依民事訴訟法,讓太崇也有相同機會出庭答辯,國泰世華銀表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 538 條規定,在法院作出假處分裁定前,應讓兩造當事人有陳述的機會;但法院認為不適當者,不在此限。國泰世華銀表示,當初台北地方法院在受理這項假處分案時,已給太崇充分陳述機會,高院根據地院筆錄及檢具的訴訟書狀、補充理由,若覺得證據已足夠,也可以不要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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