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等四合一 採義大利模式

2005-08-25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台灣證交所、櫃買中心、期交所、集保公司等四大證券單位,確立以控股公司模式進行資源整合,整合方式則以「義大利交易所模式」為主要師法對象。證期局明(26)日將召集證交所等上述相關證券單位,討論證券期貨周邊單位組織再造的初步規畫案,進行對台股所有相關證券單位進行大規模的資源整合。討論重點即是擬採控股公司模式整合,應採各有修法內容及優缺點不同的金融控股公司法,或企業併購法的適用法源依據。義大利交易所的整合方式最大的特色是,控股公司旗下有交易所(現貨與期貨)、結算所、訓練機構、電腦公司四大單位;與亞洲的香港、新加坡並沒有設立電腦公司、訓練機構明顯不同;因此,未來台股進行市場資源整合,義大利交易所其整合方式成功的案例,會是主要的師法對象。證期局討論會另一重點則是櫃買中心的「定位」。例如櫃買中心得依修正後公司法第128條第2項,發起設立櫃檯買賣(股)公司,再依金控法或企業併購法以股份轉讓方式併入控股公司。一旦併入控股公司,則櫃買中心法人人格是否仍有繼續存在必要?若繼續存在其勢必調整業務型態,則涉及修改章程問題,且櫃買中心持有控股公司股分,未來控股公司及櫃買中心對櫃檯買賣公司的管理權責應如何畫分?若櫃買中心法人人格消滅,則有剩餘財產的歸屬問題等。據指出,證券單位進行資源整合,早在二、三年前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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