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政府主導 成敗誰負責?

2005-10-08 公司:台灣高鐵
灣高鐵公司董事會決定增加三席官股董事,過去高鐵董事會由五大原始股東主導的局面將轉為由政府主導。政府介入高鐵過深,五大原始股東對高鐵的權利及義務曖昧不明。未來高鐵成敗,究竟是五大股東必須扛起責任,抑或是由政府承擔責任?按照高鐵公司、銀行團及政府所簽訂的三方融資合約中已清楚載明,高鐵募資無法完成,半年後,政府必須啟動強制收買機制,以最高三二五九億元,向銀行團買回高鐵。目前包括大陸工程、太電、富邦、長榮及東元都無意再增資,再加上政府財政窘困,不可能以三千多億元買回高鐵情況下,未來,在政府主導高鐵董事會情況下,幾乎形同買回高鐵。另外,五大原始股東退居董事會第二線,除未來可能不需負擔高鐵通車及營運成敗,更因為政府已經主導高鐵董事會,讓五大原始股東所投資高達三百億的資金,得以因政府強制收買,不至淪為沈沒成本。政府及五大股東的作法,無異是兩權相害取其輕。「政府不用以三千多億元收購高鐵,就能掌控經營權;而五大原始股東更樂得做個快樂的投資人,將經營風險,轉嫁政府」。高鐵未來還必須再募集高達三二○億元的普通股,由於政府將主導高鐵,募資的成敗將由政府承擔。估計未來五大原始股東要達到二五%的投資下限,只需再出資三八億元;但如果剩下高達二八○億的普通股募資也不樂觀,在官方主導高鐵的前提下,政府恐怕得照單全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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