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 馬家當年吸收6億虧損

2007-10-31 公司:元大投信
元大投信董事長馬維欣傳出94年間為填補處理結構債產生的虧損,將部分虧損轉嫁給元大集團某上市公司,金管會認為有背信之虞,將元大相關人員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正分案調查中。據了解,此案金管會早在去年即已函送,但今早消息再次曝光,元大金控股價也應聲下挫,受這起背信疑雲風波牽累。不過,針對外界指稱元大馬家利益輸送獲利5700多萬元,元大金控發言人莊有德上午指出,94年間金管會要求投信業出清所有結構債商品,元大投信透過大股東騰達投資公司等,即馬家自行吸收認列了6億元虧損,並非如指稱有獲利,元大金坦然面對,願配合檢調單位調查並提出相關資料供參考。莊有德表示,此案發生在94年間,和今年4月2日元大、復華合併無直接關係,元大金控未受直接牽連。且合併之初,當時因元大投信和金復華投信兩家公司都深受結構債損失,估價公司也都已將此部分損失併入資產價格計算,雙方合併的股價也已充分反應這部分損失,對元大金控的股東而言,沒有任何損失。至於日前北檢偵辦美商捷普科技併購綠點高新科技涉及內線交易案,扯出元大金合併前曾大舉買進綠點。莊有德表示,當時是因元大擔任綠點的最後階段受託者,前一天才被告之的受託者,並無可議之處。且看好綠點的未來發展,元大投信早自92年起即開始投資,而收購點在95年,且持股並未超過持股最高10%的上限規定,收購價也均按致遠國際評估的結果,禁得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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