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契約5台兩 賣方有追繳風險
2009-02-10
公司:台灣期貨交易所
在上周上漲逾7%之後,台幣計價黃金期貨周一呈現小幅拉回,6個不同月份的合約跌幅從0.16%到0.29%;惟和台幣黃金期貨關係密切的台幣黃金選擇權,則出現較大的波動,2009年2月到期的3,900點買權,上漲8.51%,為漲幅最大的序列,但2009年2月到期的3,200點賣權,跌幅最大達46.67%。從這樣比較,可發現台幣計價黃金選擇權,波動度明顯較台幣計價黃金期貨為大。因為台幣黃金期貨每日的漲、跌停幅上限為15%;而台幣黃金選擇權係權利金交易,賣出買權、賣權者收取權利,買進者則支付權利金,權利金的漲跌幅變動,係隨著交易標的價格及其波動性、利率、存續期間長短等因素變動,且愈價內(目前金價或黃金期貨市價)的序列,權利金變動幅度將愈接近標的物的價格變動。黃金選擇權的標的和黃金期貨相同,愈價外黃金選擇序列的權利金愈小( 履約價值較小的原因),權利金做分母,標的漲跌幅做分子,權利金的波動幅度自然就顯得相當劇烈。期交所今年元月19日上市的台幣計價黃金選擇權,契約規模5台兩,僅為台幣黃金期貨的二分之一,權利金報價單位為0.5點,權利金乘數為50元,因此,權利金跳動1次(0.5點),黃金選擇權價值變動為25元。國外交易所也有其他黃金期貨與選擇權契約交易,但契約規模的設計各有不同,有的以盎司計,有的則是公斤,但盎斯等黃金計價單位對國人來說,比較陌生,多數國外黃金期貨與選擇權契約規模也稍嫌過大,不適合一般交易人交易。期交所以國人比較熟悉的台兩為單位,而且每一契約僅為5台兩。和一般股票選擇權一樣,賣方必須承擔到期買方要求履約的義務,所以必須繳交保證金,也有追繳的風險;買方則無保證金和追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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