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買厝第一? 永慶房仲敗訴 判罰50萬
2009-04-02
公司:永慶房屋仲介
上網買房子永慶第一?公平會接獲檢舉永慶房屋仲介公司的廣告用語,為虛偽不實,也會引人錯誤。公平會經查後認為的確違反公平法規定,除勒令永慶房仲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並處以50萬元罰鍰。永慶不服,一狀告進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永慶敗訴。判決書指出,永慶房仲經檢舉在民國94年底起,在各大公車車體外側刊登「上網買房子永慶第一」的廣告;另在所設置的公司網站上刊登「線上看屋全國第一」,以及在傳單上印「科技房仲第一品牌」、「房屋網站流量最大」等用語,足使消費者誤認,進而影響消費者品牌認識及消費意願,違反公平法規定的嫌疑。公平會調查,永慶房仲是從94年12月27日起至95年1月31日止以公車廣告、95年3月間在西湖直營店以廣告傳單,做「房屋網站流量最大」的廣告。公平會認定,永慶房仲網路服務內容,觸犯公平法關於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規定,在96年7月命令永慶房仲應立即停止其違法行為,並處50萬元罰鍰。永慶房仲向法院提起撤銷公平會行政處分及訴願決定訴訟,想討回公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公平會依職權調查結果,並認為永慶房仲本應注意查證資料的真實性與客觀性,疏於管理觸犯禁令,不能說沒過失,而應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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