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 刺激各界加速投入太陽光電等產業

2009-06-15 公司:台灣電力
台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日三讀立法完成,該法執行的資金來源,為向「非再生能源發電者」收取費用,除了台電可能因而調高電價影響全民電費外,民間最大發電廠台塑預估也將為主要資金來源之一,這可能促使台塑加緊在太陽光電產業布局。台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日終於完成母法立法通過,接下來即是行政院執行面問題,行政院必須在半年內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及「躉購電價委員會」,即是明定該法的資金來源及支出辦法,讓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得以開始運轉。行政官員表示,所謂「基金管理委員會」即是設置1個委員會,規劃向「非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徵收費用,作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運作所需的主要資金來源。其中台灣最大非再生能源發電者即為台電。台電在被徵收費用後,可能會將成本轉嫁到一般消費者身上,也將造成未來全台灣電價的提升,不過台電為公營事業,因此價格的調整受到相當的限制。另外,台灣目前最大的民營發電廠台塑,同樣屬於再生能源法基金管理委員會徵收價格的對象之一,該法通過也將使台塑多出一筆非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市場預估,該法的成立將會促使台塑加快在再生能源產業的布局,以利在支付基金後,利用太陽能發電或其它再生能源發電取得政府補助,以達到傳統發電與再生能源發電收支平衡的運作。台塑在矽甲烷(Silane)、多晶矽及太陽能模組封裝用EVA耗材的加快腳步,預估也將使台灣太陽光電產業的運作產生潛移默化的改變,主要是目前台灣太陽光電業者中擁有大財團背景、財務雄厚的者仍不多;再生能源法的設立,也將使來即有意切入再生能源領域的各業界業者加速投入,包括友達、鴻海、台積電等未來在太陽光電或其他再生能源的動態均值得關注。對民眾及再生能源業者而言,最在乎的即是「躉購電價委員會」,其決定再生能源發電每瓦收購價格,為影響民眾安裝意願最直接的關鍵因素,宇通光能董事長暨太陽光電協會理事長蔡進耀建議,未來收購價格不應低於每瓦新台幣8元,該法所創造的效用才能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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