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電價調整依立院決議

2009-06-18 公司:台灣電力
本週工總發表「2009政策白皮表」,建議政府調降電價並將周六半尖峰電價改按離峰電價計算,關於上述之要求,台電公司表示,電價調整與否會遵照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有關決議,逐季檢討。至於周六半尖峰改離峰計算,由於周六半尖峰供電成本一直高於離峰成本,91年實施半尖峰電費後,當年度即已減收電費15億,如今每年都短收電費達30億元,實在沒有理由變更電費計算方式。台電公司分析,我國在2008年調價後,工業用電每度平均單價2.0 206元,較日本、南韓等亞洲國家為低,另外根據主計處統計,電費支出佔產業成本比例平均僅約2.57%。由於97年電價調整只反映應調幅度的一半,台電97年虧損上千億,98年預估仍有400億的虧損,因此電價目前實在沒有調降的空間,但是台電仍會照立院決議逐季檢討。至於週六半尖峰時間單價雖較離峰時間為高,但卻大幅低於尖峰時間,為了維護電價合理性與公平性,現行週六半尖峰電價仍宜予維持。台電並建議用戶,配合轉移或降低部分週一至週五之尖峰時間用電,充分利用週六、週日連續時間安排作業,將可使電費負擔進一步獲得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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