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轉播世足 恐須補稅800萬

2010-12-24 公司:年代文創事業
年代綜合台日昨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撤照,台北市國稅局最近要對其開單補稅800多萬元,可說屋漏偏逢連夜雨。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審查營業稅法修正案,立委盧秀燕表示,年代原無意轉播世界杯足球賽,是在今年1月底,年代與體委會、財政部協商,財政部同意,轉播權利金可比照奧運模式,拆開計算。其中,影片版權費適用20%稅率,其餘技術服務費可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的3 .75%稅率,年代才同意轉播這次世足賽。但台北市國稅局最近要向 年代追稅800多萬元,年代如果不補繳,還要罰鍰。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稅捐機關一定依法核課,對於項目認定大家可以坐下來溝通。盧秀燕辦公室昨天表示,年代主張,8月給付給世界足球協會(FI FA)250萬美元應拆成4部分:影片版權費只有80萬元,扣繳20%;其餘為技術作業費100萬美元、衛星上傳費30萬美元和製作加工費40美元,3項共170萬元,都扣繳3.75%,上述4項合計總共扣繳22.375萬美元,年代已付給北市國稅局。盧秀燕辦公室昨並說,台北市國稅局最近對年代說,只要是權利金就要扣繳20%,沒有適用3.75%的稅率,應扣繳50萬美元,要補差額27.625萬美元,折合台幣800多萬元。台北市國稅局則表示,本案尚在處理中,沒有發單,沒有補稅情形,所得稅是由國外取得權利金的公司支付,年代只是扣繳義務人。如果年代扣繳不夠就應先補足差額,再補件,如果符合技術服務費資格,未來可以退稅。
公告
暫無公告
最新消息
  • 暫無資料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