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婦嬰險 晚婚孕事保母子 保險公司提醒,已過30歲、欲生育的婦女,可提前投保婦嬰險,媽媽、胎兒一起保障

2011-03-13 公司:南山人壽
根據調查,台灣女性結婚年齡越來越晚,生育年齡也逐年增加,在生育風險相對增高情況下,保險公司提醒,若已過了30歲、欲生育的婦女,可提前投保婦嬰險,保障媽媽也保障胎兒。富邦人壽與南山人壽日前不約而同推婦女險,其中南山人壽婦女險著重高齡產婦可能會出現的自身與嬰兒風險,保單中有包括60項生育保障,也有30%的生生存給付及身故給付,顯示婦女險的市場重要性。錠嵂保經營業處襄理吳炎橐指出,一般來說,市面上的女性保險分為三種,包括婦女險、婦嬰險與嬰兒險。其中婦女險保障內容僅限婦女本身特定疾病與特定手術,例如乳癌、子宮卵巢癌等等,並不包含若因懷孕及生子造成的疾病賠償,因此比較不適合有生育考量的婦女。至於婦嬰險,吳炎橐指出,保障範圍除了女性特定急手術外,還涵蓋了懷孕期間可能發生的併發症,以及新生兒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險公司指出,無論要保人懷孕與否,都可購買婦嬰險,只是通常尚未懷孕的婦女投保,保障內容會較完整及足夠。而若是已經懷孕的婦女想要投保,在保險具有既往症拒保的現象下,已懷孕婦女投保後,並不會保障這一次的懷孕風險,保障會從下次懷孕開始。此外,婦嬰險多半也有要保人年齡限制,要保人必須在14、15歲以上才能投保,最高年齡不能超過55歲,且有終身與定期險的分別,其中終身險的保費較貴,但保障時間較長。另外要注意的是,婦嬰險多半含有還本金制度,例如生育給付、健康檢查津貼及滿期金等,具有儲蓄理財功能,但每家商品的還本金項目不完全相同,要保人可以根據自己需要購買。最後要注意的是,市面上有些女性險主打保費便宜,保險公司提醒,這類便宜的女性險多半屬於附約,但要購買主約才能投保,換算下來可能比單獨買一張主約女性險還昂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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