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成買南山 附條件過關
2011-06-10
公司:南山人壽
金管會昨(9)日宣布,潤成投資控股公司申請投資南山人壽一案,決定「附條件」核准。潤成須在60天內完成補提60億元現金交付保管等七大條件,函報金管會認可後,交易案即可過關。南山人壽股權交易案被外界視為「世紀交易案」,是國內金融業金額最高的併購案,潤成須交付美國國際集團(AIG)21.6億美元(約新台幣626億元),還牽涉到台灣400萬名保戶、4萬名內外勤員工,是一項重要的併購指標案。AIG今年1月宣布以相當新台幣600多億元價格,將南山人壽97.57%股權賣給潤成控股。如果再加上金管會要求潤成提供300億元現金或等值資產,等於潤成買南山人壽,一開始就要拿出近千億元的資金。潤成在今年2月10日向金管會提出投資南山人壽申請案,歷經四個月的審查、潤成兩次補件,金管會委員會昨天通過此案。不過,金管會設下七大條件,其中包括董事長人選應符合專業資格等,金管會已通過,但如果潤成60天內無法完成其餘條件,金管會將駁回此交易案。首先是金管會要求潤成提供300億元現金或等值資產,放在金管會認可的保管帳戶。潤成對應提出的,全都是有價證券,包括潤泰集團持有6.88%的Sun holding(中國大潤發即將在香港IPO的主體公司)股權,價值有240億元;以及寶成集團持有3.7%的裕元股權,價值60億元。經過金管會請專家驗算後,要求潤成必須另外補提60億元現金。第二,潤成投資及上層股東—潤泰、寶成集團,應該就金管會及勞委會等其他主管機關所要求高達二、三十項承諾事項,提報董事會通過,並提供董事會議事錄。第三,為強化潤成的長期經營承諾,金管會要求潤成持有南山股權100%交付信託,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等具有控制力最終受益人,須出具對潤成投資有長期控股之承諾。為解除外界疑慮,金管會還要求,潤成取得南山人壽股權後,將不准從事任何關係人交易。潤成及上層股東、最終受益人及關係人,不准向南山借款,也不得透過南山轉投資相關人的股票、其他有價證券、不動產,連共同開發不動產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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