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青松:改變交易對象 是為公司利益
2002-08-12
公司:太平洋崇光百貨
台灣崇廣公司前總經理余青松昨 (11) 日出面說明,他代表公司把所持有的太平洋崇光百貨三成的股票賣給三僑實業的交易,在程序上是合法的,買賣的也是真股票。這筆交易之所以改變交易對象,主要是基於經理人的專業判斷,為公司爭取最大利益。余青松是近日三僑實業入股太平洋崇光百貨爭議案的關鍵人之一,8月5日他代表台灣崇廣公司與三僑實業簽訂買賣合約。但余隨即被指涉盜賣公司持有的股票,兩天後並被台灣崇廣解除總經理職務,使得這項引人注意的股權交易案內情更加複雜。以下是余青松在記者會中的問答內容:問:有人質疑你未經授權,涉嫌盜賣公司持有的股票?答:上任以來,我一直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包括代表公司在太平洋崇光百貨擔任董事,而且,銀行開戶、出任公司擔保人等都是我出面。至於這筆交易,我現在可以出示這份 (拿出文件)台灣崇廣的董事會決議文件,證明去年起公司就委託我全權處理持有的股票,今年7月18日董事會還再委託一次。況且,公司向來都採總經理制,重大決定,也都只是事後報告董事長就可以,因日籍董事都在日本,也很少開董事會。問:這筆交易對象為何由太平洋流通公司改為三僑實業?答:今天經濟日報寫得很清楚,連日期都正確。主要是 5 月時與太平洋流通簽約後對方一直沒有履約,等了兩個月,公司寄出存證信函催告,對方在限期內也無回應。因此,依存證函內容取消前項交易後,才與三僑實業洽談。問:為何在期限到期後三天,就急於與三僑實業另外簽約?答:主要是公司亟需資金。日本Sogo破產後,台灣崇廣必須自給自足。台灣崇廣持有的太平洋崇光百貨的股票有九成都質押在銀行借錢。太平洋流通簽約後,一毛錢都沒有支付,期間多出的 600 萬元利息也是台灣崇廣負擔。由於受此事牽連,台灣崇廣先前曾經跳票數百萬元一次。8月2日,陳總統的「一邊一國」論引發股市大跌,為了公司的生存及避免股票被斷頭,才與三僑實業洽談。我認為基於經理人的專業判斷和商圈共榮的理念,把股票賣給三僑實業是對的。如果股票被斷頭,放到市場上亂賣給別人,可能也不是太平洋崇光百貨樂見的。問:台灣崇廣簽約時,手中真的持有太平洋崇光三成的股票嗎?為何太平洋崇光公司登記的只有7.7%?答:當然有。這些股票從日本母公司轉來後,都沒有賣出去。為了營運需要,有九成以上分別質押在世華、華南和台北國際商銀借款。無論與太平洋流通或是三僑實業交易,都是這三成股票。8月5日與三僑實業簽約後,已從台北國際商銀領出1,120萬股,轉交三僑。因此,所有股票都是真的,三僑實業將會出示。至於太平洋崇光百貨公司目前登記台灣崇廣持有股份只剩7.7%,我也感到納悶。股票都放在銀行裡,期間沒有任何的處分,為何會減少。況且三家銀行內的擔保人都是我,為何沒有被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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