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下通牒 國華人壽年底前須完成現增

2002-10-21 公司:國華人壽保險
財政部對國華人壽年底前必須增新台幣三十億元發出最後通牒,財政部高層並透露,財政部考慮核准國華人壽撤銷公開發行公司的身分,不受證交法規定,以便國華人壽在年底前儘快完成增資。依據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認許資產減除負債的餘額,未達保證金三倍,即資本實收總額 45%時,主管機關應命其在限期內,以現金增資的方式補足。而國華人壽需要增資的額度台幣90億元,名列國內壽險公司第一位,但國華人壽財務報表中有些資產被會計師簽保留意見,因此證期會一再駁回其增發新股的申請。國華人壽為此甚至與證期會進行行政訴訟,並因此一直未完成增資的手續,財政部已要求國華以分段增資的方式,在今年底前先增資三十億元,且如果證期會不同意國華公開發行新股,財政部保險司原已建議國華採取私募方式增資。但由於私募仍必須符合「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同時私募股票三年內不得移轉,因此國華多次對外表示,大股東已有意增資,只是證期會一再刁難,但如果採取私募,恐怕一些大股東增資意願就不高。財政部為了替國華解決增資的「障礙」,目前傾向同意國華撤銷公開發行的身分,如此一來就不受限於證交法,單純由保險法主管,則國華發行新股增資就不再需要證期會同意,財政部官員指出,這項方式不是替國華解套,反而是為了確保國華保戶的權益,先確定國華完成增資,且國華撤銷公開發行後,也就不會造成公共投資人的風險。至於非公開發行公司財務資訊透明度的目題,財政部官員也表示,保險法已明定保險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必須公開,否則可處以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鍰,官員說:「保險法的限制更明確,國華撤銷公開發行後,反消除以往保險公司、證期會都管,但都管不到的情況,未來更能確保國華保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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