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爾富破產聲請 迄未補正資料
2003-07-01
公司:萊爾富國際
光泉公司董事長汪圳泉,向法院聲請宣告萊爾富國際公司破產事件,台北地方法院要求聲請人一周內補齊資料,但迄昨天為止,聲請人依然沒有動靜,法官已依規定延後裁定。法院指出,最遲到七月九日止,如果聲請人仍然無法補正資料,供法院完成調查,該破產聲請將會被法院裁定駁回。萊爾富國際公司日前因債權人光泉公司董事長汪圳泉,向法院聲請宣告破產事件,引發各界關切。萊爾富便利超商各加盟店及合作廠商也因擔心事件擴大,要求萊爾富經營者儘快解決與光泉之間的債務糾紛。由於萊爾富在便利超商通路占有一席之地,為進行破產調查,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要求聲請人補齊財產狀況說明書、債權人及債務人清冊等卷證資料,依規定相關資料應於一周內補齊。但經過一周後,迄昨天為止,聲請人依然沒有動靜。由於文件不全,法官對破產聲請事件調查無法完成,只得依規定延後裁決。法院指出,聲請人提出破產聲請,應依法官要求提供完備財務等資料供法院調查,如果資料不齊,法官得依規定要求聲請人立即補送相關資料。但萊爾富破產事件,聲請人到昨天已過了第一有效期間,卻遲遲未能將財產資料完整送交法官進行調查。廠產聲請的調查時間,依法可以延長一次即七個工作日,法院表示,本件到七月九日前如果無法完成調查,法官依職權將裁定駁回該破產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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