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01資產證券化 年底上路
2003-07-14
公司:台北金融大樓
台北市政府規劃以新光三越信義三館及台北 101 金融大樓租金收入,發行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財政部已原則同意,最快年底可推出,成為公有地地上權收益推動金融資產證券化首例。財政部高級官員表示,這兩筆不動產推動金融資產證券化的方式,是將設定地上權租金收入的受益權,作為證券化標的,發行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新光三越信義三館與台北101金融大樓土地所有權人都是台北市政府,市府是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標租給新光三越及台北101金融大樓公司。三越信義三館目前年租金收入有5,900萬元,101金融大樓則有1.14億元,設定地上權時間都還很長,可能以未來 10年或 20年的租金受益權,發行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實施近一年來,已有多家金融機構積極規劃金融資產證券化業務,包括將企業貸款、房貸及信用卡等債權證券化,已推出相關商品的台灣工銀就是將企業貸款證券化,但將公有地地上權租金收入證券化,則尚未見到。財政部日前接獲市府洽詢,將設定地上權的市有地租金收入辦理金融資產證券化的相關法令問題。財政部高級官員昨(13)日表示,財政部已原則同意,台北市政府最近就會收到財政部函覆。台北市政府委託富邦金控規劃辦理證券化的兩筆標的,均位於台北市信義計畫區內,年底將率先推出新光三越信義三館,接著再推 101 金融大樓,證券化後的資金將用來投入其他公共投資。市府官員表示,設定地上權未來50年或70年都有租金收入,但因財政困難,市府希望藉由證券化方式,將收益提前實現。市府目前是委託富邦金旗下的台北銀及富邦銀進行金融資產證券化規劃,未來也將以招標方式,徵選受託機構。根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創始機構可以將金融資產,信託給受託機構,發行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市府日前特別向財政部洽詢政府機關能否擔任創始機構,財政部已原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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