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盧森堡證交所簽備忘錄

2003-10-13 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
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陳沖昨(十一)日於紐約與盧森堡證交所執行長 Michel Maquil,簽訂交換資訊協議備忘錄。這是證交所歷來對外簽訂之第二十一個協議備忘錄,也是近一年來連續與蒙古、倫敦、約翰尼斯堡(南非)證交所簽訂MOU後的第四個合作案。陳沖指出,盧森堡證券交易所近幾年來已成為台灣企業海外籌募資金最重要地點,民國八十九年有十七億美元(佔台灣企業對外募資總數之三四%),九十年有二十四億美元(佔七六%);而九十一年則有六十一億美元(佔八三%),規模增加相當快速,截至今年九月,台灣企業已在盧森堡證券交易所發行三十一種GDR以及一百零五種公司債;因此與盧森堡證券交易所簽訂備忘錄,規範雙方在必要時交換相關資訊、包括請求提供市場監視資料。雖然盧森堡證券交易所迄九月底上市公司家數僅四十六家,市值僅有二百三十九億歐元,但國際企業前去牌者高達二百零八種,是國內企業的四倍左右。陳沖此次紐約之行主要是參加世界交易所聯合會( WFE )之年會。WFE係全球唯一之國際證券交易所組織,本年度年會自十二日起,在紐約連續舉辦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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