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一億元 高鐵增資 延明年五月底前完成

2003-10-13 公司:台灣高鐵
交通部高鐵局昨天表示,台灣高鐵公司原訂九月底前完成二三一億元特別股增資作業,已無法如數順利募集,在不影響高鐵工程進度及資金需求,高鐵已洽商融資機構修改高鐵計畫聯合授信契約的增資時表,將增資作業延至明年五月底前分次完成。至於高鐵聯外道路與高鐵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計畫,與高鐵公司並無關。高鐵局表示,依據目前台灣高鐵已完成發包土建工程、車站工程及軌道工程的總金額,與高鐵興建營運合約該三項金額比較,合計超出五九八.二三億元,對此一成本超支處理,將由融資機構與台灣高鐵協商適當資金來源,如協商不成,原則仍應由台灣高鐵以股權資金支應。高鐵局表示,高鐵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計畫,所需經費五五二.九八億元,屬完全自償計畫,各項支出均先向銀行舉借支應,未來再由各項土地處分收入償還債務。針對親民黨的質疑「高鐵要一塊,政府給一億」,高鐵局澄清表示,高鐵聯外道路改善計畫,所需總經費為三九六.○四億元,據財務估算,該經費的二七.六四%約一○九.四七億元由政府編列公務預算,其餘七二.三六%約二八六.五七億元,由高鐵營運期間的回饋金、高鐵電纜槽出租收入、及高鐵新增三站及左營站開發收益等三項收益償付。但因景氣趨緩,預估未來挹注淨效益將降低,但資金成本也同時降低,對未來計畫收入期間,高鐵局將密切監督實際收入情形,若有重大變動,將適時提出財務修正計畫,以維持高鐵相關建設基金財務健全。高鐵表示,高鐵車站特定區段徵收開發計畫六十六年行政院同意以成立特種基金方式辦理,經費五五二.九八億元,高鐵站聯外道路改善計畫八十七年行政院核定力八十九年再度修正,所需總經費三九六.○四億元,前二項都是配合高鐵同步推動的關連性建設,與高鐵公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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