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利浦CD-R專利 國碩未侵權

2003-10-28 公司:巨擘科技
光碟片產業傳來振奮人心的大消息 ,國碩與飛利浦 CD-R 專利權官司傳出捷報,美國法院初步結果出爐,國碩勝訴。這項判決極具指標性意義,未來除了 CD-R權利金可能減少,甚至 DVD-R 專利權談判,台灣業者談判空間可望大幅增加。影響光碟片產業最大,並非技術或市場需求,而是飛利浦權利金占CD-R成本超過兩成,影響業者利潤甚鉅。如果這判決開始執行,光碟片廠銷往美國的 CD-R,權利金上可以減免或取消 ,對於業者來說將是項大利多。飛利浦表示,去年控告國碩與巨擘兩家公司侵權,並在美國執行禁止令,限制兩家公司產品銷往美國,針對這個案子,美國法院有初步判決。當時公司所提有兩個案子,第一個是國碩與巨擘侵犯飛利浦的六項專利權,這案子法院宣判飛利浦勝出。另外一個案子是控告在未授權下,禁止銷往美國市場,這案子卻是敗訴,美國法院宣判不強制執行。飛利浦指出,目前這只是初判,將就整個判決文作了解後再提出上訴。國碩表示,去年 6 月飛利浦向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禁制令,限制國碩產品進入美國市場,當時一共有19家公司接到制止令,台灣業者有國碩、大銳與桂陽,其餘則是美國進口商。對於飛利浦的控訴,國碩一開始尋求和解,但飛利浦堅持不准國碩產品銷往美國,公司只好開始打這場專利權官司,至於巨擘則在同年 7月加入這場官司。國碩指出,目前初步的判決文尚未取得,但可以確認的是公司已勝訴,這在美國公平、自由、公開市場上極具指標意義,歐洲市場上當然贏不了飛利浦,但在美國市場的認同,同樣意義非凡。每年在國際貿易委員會上的官司不會超過十個,這類官司耗費大量人力與經費,台灣廠商能打贏這官司,算是鳳毛麟角,對於整個產業界來說,具有相當的意義。國碩認為,與飛利浦的官司勝出,對於個別公司影響不一,就公司來說,以往提列高達 2 億元的權利金,這金額可以有所節省,另外是可以重啟美國市場,這對於國碩承接OEM訂單有實質幫助。國碩指出,雖然初步判決文出爐 ,短期間飛利浦在 CD-R 權利金上讓步並不多,等最終判決出爐後,合理權利金才會重新談判。這項判決對於DVD-R權利金談判有明顯幫助,台灣光碟片廠談判籌碼大增,對於產業界可謂是項大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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